3月18日,武汉地铁一无臂大哥因为忘记带残疾证,在残疾人特殊通道要求免票通行时被拒,无奈只能购票乘坐。
后来武汉地铁公司出面道歉,致歉信中说该事件中,该司工作人员现场处置问题不周,未能妥善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权益。在此,公司诚恳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指正,将持续优化特殊乘客的出行服务保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我相信地铁工作人员肯定也是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在执行,不是故意为难残疾大哥。但是这样的规定就真的合法吗?这名工作人员直接拒绝明显是残障人士免票乘车就一定没问题吗?
眼镜哥觉得,这名工作人员的行为,不仅仅是伤害了残障人士的心,让他们没有享受本应该享受的权益,更是涉嫌违反《残疾人权益保护法》。
我国《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理解这款法律条文的。在眼镜哥看来,它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作为需要社会关爱的特殊群体,残疾人应该被国家给予更多的关爱。公共交通工具因为隶属于国有,所以应该给予特殊群体特殊照顾。
第二,一些必须依靠轮椅等出行的特殊人士,他们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随身携带的轮椅等辅助器具因占用空间是不得另外收费的。
第三,法律明文规定,只有盲人才需要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其他残疾人士没有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的特殊规定。
事发地铁公司作为一家市级公司,理应该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合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他们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im电竞眼镜哥认为如果有该项规定,规定是否合法是值得商榷的男士眼镜。
其次,地铁内设有特殊通道,特殊通道就是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准备的,这时候在规章制度的执行上就该具有人文精神,能够肉眼可见的已是残疾,为何就不能让其通行了?这条通道本身不就是为了残疾人这样的特殊人群设置的吗?难道一张残疾证比活生生的人还有说服力?证明力吗?
眼镜哥认为相关方面应该尽快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合理合法的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同时也要对员工加强培训和教育,im电竞要用一颗爱心去面对特殊人群。
我们希望以后涉及到残疾人有关政策制定上,政策执行中多听听残疾人的心声,更多体现人文关怀精神。不要让冷冰冰的规章制度,伤了残疾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