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厦门的吴女士到一家商场内的眼镜店购买隐形眼镜,店员为吴女士验光的同时也检查了其佩戴的眼镜度数。反复查看后,店员突然提出,吴女士这副眼镜左右眼的度数可能装反了。为了确认店员的说法,吴女士携带眼镜,到眼镜中心重新验光配镜。
该眼镜中心的验光结果是,吴女士的左眼近视575度,右眼近视775度。而吴女士的眼镜左边镜片度数是750度,右边镜片度数是525度。吴女士认为,自己从未擅自调整过镜片,应该是在原始配镜时,就把镜片装反了。
吴女士介绍,这副“错位眼镜”是她在2022年春节假期时配的,花了1498元。吴女士佩戴这副眼镜已有一年多了,没想店家竟然会将镜片装反。当时戴上眼镜后,吴女士就感到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模糊,一开始还以为是因为不适应新眼镜。
吴女士表示,自己从小近视,已经很长时间度数没有变化了,这是第一次近视度数有明显增长,其间也多次因眼睛不适就医。商家不负责任的行为令她十分气愤。
当吴女士想找购买眼镜的店铺时却发现,该店铺在厦门已经没有实体店,在福建也仅剩下在龙岩的门店。吴女士随后联系了此前购买眼镜时添加的商家微信,说到眼镜的问题时该商家没有任何回复。
吴女士又通过品牌客服电话联系了品牌总部,品牌总部称愿意重新为吴女士配镜片,但吴女士对该品牌已不再信任,要求对方赔偿自己购镜的成本及后续治疗和重新配镜等花费,双方未能协商成功。吴女士也将自己的诉求反馈给品牌方所属地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后,只得到品牌方否决该提议的结果,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件以调解未成功作了结案。
最终,吴女士尝试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头所与商场和消费者都取得联系,商场将会协助消费者把情况反馈给品牌方。目前该眼镜公司还有一个眼镜品牌在商场营业,商场将会帮助消费者进行协调。
许东表示,首先,眼镜售卖商家承诺提供配镜服务的,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可靠的产品和服务。本事件中,商家配镜时误将左右镜片装反,使得该市民没有得到原交易约定中本应得到的、适于使用的眼镜,故商家没有依约履行交易内容,已构成违约。不仅如此,该商家因自身的过错,或导致该市民视力下降,人身和财产权益受损。该过失行为可能构成对该市民的侵权,基于此,市民有权请求商家对该损害进行赔偿。
在本事件中,市民遭遇商家违约、侵权,可第一时间同商家协商,要求商家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得到相应的补偿或赔偿。同时,市民也可以直接寻求社会和公权力的帮助,如工商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此外,市民作为消费者在该商家购买眼镜及相应配镜服务,属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可以寻求该法保护。
律师建议,走法律维权程序时,市民应尽早行动,避免受到不定性因素影响,消费者的消费票据是重要证据需要及时保留女士眼镜。建议近视镜消费者在门店内取眼镜时要求店员现场核对镜片度数,在眼睛产生不适感时应及时停止佩戴眼镜,返回销售门店,进行售后保障。